2016年10月4日 星期二

中國央行支付新規:轉賬給他人24 小時後到賬,支付寶微信轉賬將限筆數

9 月30 日,央行發布了針對支付結算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即日起,個人在三個月內同行異地存取款、轉賬免手續費,並要求支付寶、微信等對用戶每天轉賬筆數作出限制。

新規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內容:

1.一個人在同家銀行只能開一個I 類賬戶

為了有效遏制買賣賬戶和假冒開戶的行為,12 月1 日起,個人賬戶將分為I、II、III 三個類別,其中,I 類戶是全功能賬戶,使用範圍和金額不受限制,可辦理轉賬、養老金、公積金等各類業務;

II 類戶需與I 類戶綁定,資金來源於I ,主要是辦理存款、購買投資理財產品、消費繳費等業務;

III 類戶主要用於網絡支付,只能開設一個。

新規實施以後,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只能開設一個I 類戶,如果要再開新戶,只能選擇Ⅱ 類戶或Ⅲ 類戶。新通知發布起三個月內,同行取現、轉賬等免收手續費。


2.向他人轉賬24 小時後到賬


為了最大限度阻斷詐騙分子誘導受害人進行資金轉賬、贓款變現,個人通過自助櫃員機或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設備轉賬時,將於24 小時後到賬,期間可申請撤銷轉賬。

3.支付寶、微信要限制轉賬筆數

支付機構在為單位和個人開立支付賬戶時,應當與其簽訂協議,約定賬戶與賬戶、賬戶與銀行之間的日累計轉賬限額和筆數,超出限額和筆數的,不得再辦理轉賬業務。

截至發稿時,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機構仍未對此作出回應。

4.同一手機號對應同一身份證

聯繫電話號碼與身份證號碼一一對應。針對同一電話對應多個賬戶的情況,銀行與支付機構需要與當事人進行確認。對於未成年人或老年人使用成年人預留手機號的情況,由當事人出具說明後可保持不變。

這一規定主要是防止不法分子以同一手機號操縱多個銀行賬戶。

5.賬戶6 個月內無活動將暫停使用

自開戶之日起6 個月內無交易記錄的賬戶,銀行暫停其非櫃面業務,支付機構暫停其所有業務,待重新核實身份後,可恢復正常使用。

央行負責人表示,這是因為據公安機關反映,不法分子在大量收購賬戶、假冒開戶後,一些賬戶不會馬上啟用,而正常情況下,個人開戶後一般會立即啟用。因此,長期不用賬戶應作為異常情況引起高度關注。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