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6日 星期一

320萬房產 課稅51萬!!

不少父母在小孩長大後,會送小孩房子,希望早日娶妻生子。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共關係主委鄭文在最近接手一個案例,老夫妻買房送兒子後,因兒子只聽太太的,決定把房子要回來,但因方式錯誤,300多萬的房子,被課房地合一稅50多萬元。


鄭文在表示,這對夫妻是在2015年以320萬元在新北市郊區買了一間公寓,登記在己成年兒子名下,希望有房屋後娶妻生子,早日五子登科,未料結婚後兒子不聽父母話,只聽太太的,倆老研商後決定把房屋要回來,在隔年2016要求兒子把子用贈與方式,過戶到媽媽名下,兒子後來搬離這個房屋,從此不與倆老往來。

房屋空著,觸景傷情,老人家日前透過仲介介紹,以350萬把房屋給賣了,結果卻被稅捐單位告知要繳交房地合一稅50多萬。倆老納悶320萬買入,350萬賣出,扣掉2次的仲介費根本沒有賺錢,沒獲利哪來50多萬房地合一稅?

原來是媽媽取回該房屋時,要求小孩用贈與方式還回來,現在再賣,取得成本不再是320萬元,而是土地+建物公告現值,一共僅73萬元倆老以350萬元出售,減去73萬元,等於獲利277萬,再扣掉手續成本,乘以20%房地合一稅後,共得繳納51萬餘元房地合一稅,夫妻倆懊惱不己。

鄭文在表示,房地合一稅2016年開始施行,稅率由15%到45%不等,持有期間越久稅率越低,如果符合自用住宅持有6年以上,還有400萬元的免稅額及10%的優惠稅率。在實價登錄的揭露下,想要短期獲取暴利,難上加難,但如果用贈與方式,現行制度則往往容易出現高額房地合一稅,過戶前一定要特別小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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