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7日 星期一

陸金所~中國銀行境外優先股結構型商品


项目特性:
•本项目投资于境外优质资产:通过“兴业信托•海外精选鸿益系列1期”,投资海外证券市场上以美元计价的结构化票据(与固定收益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实现分享海外市场金融产品收益的目的。
•“兴业信托•海外精选鸿益系列1期”管理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适用投资人群:适用于对海外金融产品有一定认识,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资深投资者。

项目概况:
预期收益率:非保本浮动收益
收益起始日: 2016年11月10日
收益到期日: 2017年11月10日
投资方向: 通过“兴业信托•海外精选鸿益系列1期”,最终投向海外证券市场上以美元计价的结构化票据(与固定收益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该结构化票据杠杆倍数约为1:1.5
固定收益标的物: 中国银行境外优先股
受托人: 深圳前海好众佳科技有限公司
托管机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项目风险说明及收益测算方式:

风险提示:
本项目风险等级评定为高风险,不保证投资者投资本金和收益的安全,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等(详见《定向委托投资管理交易说明书》和《风险提示》),标的物价格下降时会降低票据总收益,标的物价格触发止损线时将致使票据提前终止,请投资者关注,投资盈亏由投资者自负。
项目到期收益率将随标的物(优先股)价格波动而不同。

收益率 = 杠杆倍数 * 优先股收益率 – (杠杆倍数-1)* 杠杆融资费用 + 杠杆倍数*优先股价格波动% + 人民币贬值幅度% - 各类费用
情景分析(仅基于假设条件对收益率估算进行测算分析,不作为实际收益率保证)
假设买入票据时优先股的全价(=净价+应计券息)为108,则优先股收益率=6.75%*100/108=6.25%;杠杆融资费用为3.00%;期末卖出相比期初买入时人民币贬值幅度为2.20%;票据杠杆倍数为1:1.5;各项费率为3.1%;持有期为一年。在此假设前提下,项目收益率估算与中国银行境外优先股价格波动之间的关系如下:
*以上项目收益情景分析均根据假设条件的数据进行测算,实际项目收益率或与假设情况不同。本项目不锁汇,汇率损益以实际情况为准。
* 当票据挂钩的中国银行优先股净价低于期初净价的85%时,票据将提前终止。实际平仓价格以市场成交价格为准,平仓后实际收益率可能不等于上述-27.27%(该数值基于假设条件测算,仅供参考),在此情景下根据项目持有期计算投资本项目的最低收益率。
项目特点及注意事项:

特点:
标的物发行机构(中国银行)拥有良好的信用评级
标的物处于高收益评级,本身具有较高收益率
标的物价格波动主要取决于信用主体(中国银行)及市场上的供求关系,与股票市场关联度通常较低
标的物以美元计价,在当前看多美元的市场条件下具有更强吸引力
注意事项:
标的物价格下降时会降低票据总收益,包括1:1.5杠杆的放大效应
标的物或票据价格触发止损线时将造成票据提前终止
投资标的以美元计价,而委托资产以人民币结算,汇率波动可能会影响委托资产的价值及赎回时的应付金额。
在标的物发行机构(中国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较低(跌至低于5.125%时)时,标的物价格可能会受到股票价格波动影响(2015年末中国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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